一、离婚子女的抚养费要给到多少岁才能领
离婚案件中,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支付问题一般会持续至儿童年满18周岁为止。
然而,如若子女已经年满16周岁却尚未达到18周岁,且其能够通过自身的劳动所得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同时还能够保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准,那么父母便可以考虑停止向他们提供抚养费用。除此之外,即使子女已经成年,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他们无法独立生活,例如仍然在学校接受高中及以下阶段的学历教育,或者因为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因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此时,父母依然有义务承担起必要的抚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离婚财产分割需注意以下细节。首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如工资、奖金等婚后所得。其次,区分个人财产,如一方婚前财产等。再者,要考虑家务劳动等付出的价值补偿问题。在分割时,可协商一致按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对于房产等不动产,要确定产权归属及增值部分的分配。对于股票、基金等财产,需查清具体数额及变动情况。同时,注意债务的分担,区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若一方
三、离婚财产分割后多久可以再起诉
一般情况下,离婚财产分割后一年内可以再起诉。但需注意,该一年期间是诉讼时
离婚案中,未成年子女抚养费通常支付至18岁。但16至18岁子女能自力更生并维持生活,父母可停付。成年子女若因求学(高中及以下)或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独立,父母仍须承担抚养责任。